2023-02-02 15:12:09? 作者:郭曉紅 薛凡 來源:閩東日報 責任編輯:王予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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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霞浦法院向一起離婚糾紛案件雙方當事人發出《離婚案件當事人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這是今年1月1日起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后,發出的首份《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 據悉,該案中,原告訴稱與被告因感情不和經常爭吵,且被告存在家庭暴力行為,雙方無法繼續共同生活,故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同時請求對子女撫養與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處理。法院受理該案后,為保障離婚案件中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定離婚雙方的財產分割范圍,更好地審理離婚糾紛案件,遂向雙方當事人發出《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離婚案件財產申報表》等法律文書,要求雙方當事人依法如實向法院申報全部夫妻共同財產。據了解,在離婚案件中,經常出現當事人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范疇不了解或一方當事人故意隱匿、轉移財產的情況,導致法院的財產調查工作難以順利開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護?!斗蚱薰餐敭a申報令》中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申報的范圍、期限、要求等,并告知當事人未如實申報所要承擔的法律后果,有助于查明離婚案件當事人的財產狀況,對公平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具有積極作用,同時也能夠提高訴訟效率、節約司法資源,促進當事人誠信訴訟。 霞浦法院發出《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是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創新舉措,也是霞浦法院在成立巾幗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后,在家事審判工作中又一次新的嘗試。(閩東日報記者 郭曉紅 通訊員 薛凡) |